在闽方言的五个片中,有许多方言词是各片共有的, 但也有不少方言词只存在于某一些地方。大致说来,在五个闽方言片中,闽东、闽南、莆仙三个沿海片词汇上比较一致,而闽北、闽中两个片,则有不少和闽东、闽南、莆仙不一样的语词。
语法方面
①名词附加成分的运用。
②人称代词单复数的运用。
③数词“一”和指示词“这”、“那”的省略。量词前面的数词“一”或指示代词“这”、(“那”)在闽方言中往往可以省略,量词直接与名词组合。例如潮州话:“张画雅绝” (这张画很漂亮),“只鸡肥死”(这只鸡很肥)。与此相关,指示代词“这”、“那”不能直接修饰名词,如普通话“这人很好”在闽方言说成“只个人很好”,不能说“只人很好”;同样,“这书”也只能说“只本书”,不能说“只书”。
④形容词——量词——名词的结构形式在闽方言各地普遍存在,但能和量词直接组合的形容词不多,最常用的是“大”和“细”(小)。例如厦门话“大只牛”“细泡灯”等。
⑤动词“有”的特殊用法。闽方言动词“有”的用法很多,其中之一是放在动词的前面,表示完成时态。例如:福州话“我有收着汝个批”(我收到了你的信),厦门话“伊有食我无食”(他吃了我没吃),台北话:“我有买”(我买了),潮州话“你有睇电影阿无?”(你看了电影没有)。
⑥宾语提前的现象比较常见。如“苹果买两斤”(买两斤苹果)的说法就很普遍。普通话“主语——动词——宾语”的句式在闽方言中常加上一个介词“共”(或“甲”),并把宾语提到动词前面,例如“我共汝讲”(我告诉你)。
⑦动词“去”常用作补语,表示动作行为已成为结果,相当于“已经”的意思,例如“飞去了”(已经飞了),“死去了”(已经死了),“碗破去了”(碗已经破了)。
⑧特殊的比较方式。闽方言的比较句有特别的结构,福建、台湾的闽方言多用“甲——较——形容词——乙”表示,如厦门话“伊较悬(高)我”,台北话“高雄较大新竹”。也有简单一点的表达方式:“甲——形容词——乙”,如福州话“伊悬(高)我”。广东省内的闽方言(潮州话、海南话)比较的方式略有不同:“甲-形容词-过-乙”如潮州话:“牛大过猪”。闽方言的等式比较,常用形容词“平”的重叠来表示“一样”,如“我共伊平平悬”(我跟他一样高)。
⑨“把”字句的表达方式。闽方言“把”字句的表达方式是把宾语提到最前面,后面跟一个“甲伊”(把它)即:“宾语——甲伊——动词”,闽南方言片各地普遍通行这种说法。